2022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阶段 | 工作名称 | 具体内容 | 责任人 | 时间节点 |
学位申请和资格审核 | 学位申请审核 | 1.各培养单位通知研究生关于2022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事宜。 2.提前毕业的学生须填写《提前毕业申请表》交至学位办公室,申请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3.各培养单位调整2022届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并将名单(分管院长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提交学位办公室备案。 4.申请人向指导教师提供学位论文、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指导教师同意后,研究生向培养单位提出毕业申请。 5.申请人在“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填报和申请,准备必须的申请材料。 | 申请人 培养单位 | 3月10日前 |
预答辩/预评审工作 | 1.受理本单位申请人的论文答辩申请,填写答辩资格审查表,对申请论文答辩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学分、学术成果、开题时间、论文工作时间等)。 2.完成博士研究生的预答辩工作(应于正式答辩前2个月左右完成)。 3.完成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预审工作(应于正式答辩前2个月左右完成)。 4.申请人提交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符合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要求和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WORD版和PDF版都提交)并上传“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各培养单位严格审核电子版是否与纸版的一致性。 | 申请人 培养单位 | 3月30日前 | |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 1.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2.将检测结果反馈至各培养单位。 | 研究生院 | 3月31日至 4月2日 | |
资格审查 | 1.汇总本单位初审通过的申请学位人员名单及其材料。 2.各培养单位向学校报送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的答辩申请材料。 3.领取学位申请相关材料。 | 培养单位 研究生院 | 4月7日前 | |
学位申请材料审核 | 1.研究生院集中审核答辩申请材料。 2.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论文校级抽查“匿名评审”人员名单。 3.被抽到学校外审的研究生以培养单位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及评审费用,其余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规定数量的学位论文,供组织评阅用。 | 研究生院 分委员会 申请人 | 4月8日至 4月15日 | |
论文送审 | 论文送审 | 根据有关规定,遴选论文评阅人,组织论文评阅。 | 研究生院 培养单位 | 4月16日至 4月20日 |
评阅结果反馈 | 1.对评阅结果进行汇总整理。 2.将评阅结果反馈至各培养单位。 |
| 5月19日前 | |
论文答辩 | 答辩 | 1. 论文修改、装订,准备答辩。 2. 对评阅通过人员,选聘答辩委员,组织论文答辩。 3. 各单位报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和答辩安排。(答辩前1周) 4. 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的集中答辩。(博士研究生;论文评审结果中有1个C等级且其他均为A等级的硕士研究生) 5. 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并填写《山东理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书》。 6.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本单位学位授予问题。 | 申请人 分委员会 | 5月20日至 6月9日 |
材料整理 | 1. 答辩秘书整理答辩记录和决议。 2. 各单位向学校统一提交“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 分委员会 | 6月10日前 | |
1. 申请人登陆教育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进行学位信息核对和完善,并打印《山东理工大学**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 | 申请人 | |||
论文修改 | 1. 根据答辩中提出的问题修改论文。 2. 填写《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情况表》。 3.学位论文终稿(签字版)纸质版(博士学位论文3份、硕士学位论文2份交至培养单位),电子版(含《独创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和《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 | 申请人 | 6月13日前 | |
学位授予 | 学位会议材料及证书领取 | 1. 汇总整理授予学位材料,准备校学位委员会会议。 2. 召开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学位授予问题。 3. 形成学位档案。 4. 学位授予仪式。 5. 证书打印、盖章 6. 领取学位证书。 | 研究生院 校学位委员会 培养单位 | 6月14日至 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