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和《山东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校园绿卡管理实施办法》(学处函【2010】7号),每年上半年对我院校园绿卡进行资格复查和调整,请各班级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班认真学习《校园绿卡认定民主评议参考内容》和《外国语学院绿卡评选办法》,依据认定标准与条件,按照认定程序,进行资格复查和调整。
二、各班级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对本班校园绿卡进行资格复查和调整,毕业班的学生不参与此次调整。
三、各班将本次复查和调整后的相关材料于4月1日16:00-18:00,以班为单位,纸质版交至融融小站(124),电子版发送至:wyquanyifuwu@126.com,具体要求如下:
1、本次调整后有变化的学生所在的班级要重新填写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校园绿卡登记表》,如果附件2《山东理工大学校园绿卡认定工作成员登记表(班级)》的认定成员有所变化也要重新填写上报,没有变化不必上报。为了档案的美观、整齐,附件1、附件2的字体、字号等格式以表格默认格式为准。
2、本次调整第一次获得校园绿卡的同学要填写附件3《山东理工大学校园绿卡认定申请表》。
3、请各班此次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做出调整或者不调整,如需调整也是局部调整。
附件一:校园绿卡登记表
附件二:工作成员登记表
附件三:申请表
附件四:评选办法
附件五:民主评议参考内容
外国语学院学生科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