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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外国语学院2024届普通本科学生核对创新创业与公选课课程学分的通知

作者:外国语学院 发布时间:2024-03-12 打印

为保证外国语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与公选课课程已修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要求,针对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变化,现组织学生开展核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性质说明

(一)创新创业

培养方案中“创新创业”模块,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如《大学生创业基础》《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两部分,课程性质为创新创业,该模块应修4学分

创新创业模块

课程名称

学分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0.5

大学生就业指导*

0.5

大学生创业基础*

1.0

知识服务创业(英语、英教)/       跨境电子商务(商英、日语、朝语)

1.0

学生大赛、论文、发明等认证学分

1.0


(二)公选课

培养方案中的“通识教育选修课”模块,如《中国传统文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及学生自选的公选课,课程性质为公选课,该模块应修8学分

通识教育选修模块

课程名称

学分

中国传统文化*

2.0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0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5.0

二、毕业资格审核

毕业资格审核标准中根据课程性质分为创新创业、公选课和其他应修学分(包含必修、选修及实践等课程性质)。

创新创业、公选课和其他应修学分均须达到毕业要求,多修读的创新创业课程学分可顶替公选课学分,毕业资格审核时合并计算,不需要进行课程性质修改。创新创业与公选课均不计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注:毕业资格审核需满足已修双创学分≥4,且已修双创和公选≥12

三、相关工作

学生查询个人成绩,根据学院下发的应修学分核查是否达到毕业要求。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根据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相关通知选课修读。请重点核对是否存在同一门课修读两次的情况,同一门课保留最大成绩,学分只统计一次。

如有问题,可到教学科办公室(8319)咨询。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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