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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规程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4-01 打印

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为了规范我校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保证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一、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

1.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和研究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门课程或已开设课程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训练并提高学生在理论计算、结构设计、制图、运用标准与规范和应用计算机等方面的能力。

4.提高学生查阅文献、分析资料和撰写论文的能力;掌握正确的设计和研究的思想与方法;培养科学正确的设计观;形成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

  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选题

1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题目和内容应紧密结合本门课程或本学年所开专业课程的性质和基本内容。尽量覆盖教学主要内容,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题目应当满足本门课程或所学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其深度和广度应根据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决定。

3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题目和内容应该有理论根据,尽可能有实际应用背景,有必要的文献和资料可供参考。

4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既工作量饱满又经过努力能完成任务。

  三、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任务书、指导书

1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任务书及指导书由指导教师编写,系(教研室)主任审定,在布置课程设计任务时发给学生。

2任务书应包括设计题目、设计(研究)任务、原始资料、所需相关资料及设计(研究)成果要求。

3指导书包括设计(研究)步骤、设计(研究)要点、工作进度安排及主要技术关键的分析、解决思路、方案比较等内容。

  四、组织领导

1.课程设计(学年论文)采取以学院为主,以学校、学院、系(教研室)三个层次开展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的组织管理模式。

2.教务处负责学校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管理工作,履行如下职责:

1)制定学校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管理制度。

2)审查各学院规章制度和质量监控标准。

3)对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过程、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质量、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进行检查。

3.各学院全面负责本学院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管理工作,履行如下职责:

1)组织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检查,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撰写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2)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3)经常组织研讨有关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教学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加强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管理的途径和方法。

4.系(教研室)全面负责各门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工作,履行如下职责:

1)制定各门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指导书,制定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

2)审定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任务书和安排指导教师。

3)考核本单位指导教师的工作。

4)检查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质量,对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过程进行检查和监控,加强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考核。

(五)认真进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工作总结。

  五、指导教师与学生

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以指导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要正确指导,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由获得讲师及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对第一次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要写出详细的设计(论文)指导书,系(教研室)组织教师审查,通过后方可上岗指导。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人数不得超过20人。

2)选择题目,拟定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

3)向学生下达任务书。

4)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耐心细致地进行指导,每个工作日指导时间不少于4小时,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

5)认真审核学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全部内容,并参加学生的成绩评定工作。

6)在指导学生过程中,要率先垂范,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7)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在指导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期间,一般不应出差,若确因工作需要出差,则必须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指定其他教师指导课程设计(学年论文)。

2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必须修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前修课程,才有资格做课程设计(学年论文)。

2)明确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目的和重要性,认真领会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题目,学会设计的基本方法与步骤,积极认真地做好准备工作。

3)通过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掌握运用先修知识,收集、归纳相关资料,解决具体问题的方法。

4)严格要求自己,独立完成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任务,善于接受教师的指导和听取同学的意见,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要独立思考,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按时完成课程设计任务。

5)使用规定的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用纸与封面,按要求书写课程设计说明书(学年论文)并装订成册,如附有图纸或附件需单独装订。

6)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如因事、因病不能进行设计,则需请假,凡未请假或未获准假擅自不到者,均按旷课论处。

7)要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保证设计室整洁、卫生、文明、安静,严禁在设计室内打闹、嬉戏、吸烟和下棋等活动。

  六、课程设计说明书(学年论文)整体要求:

1.各学院、系(教研室)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时间长短和学生所学知识,明确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任务要求、工作量的大小和课程设计说明书(学年论文)的篇幅。一般情况下,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时间在两周以上,课程设计说明书要在5000字以上;学年论文要在8000字以上。

2.课程设计说明书(学年论文)要求概念准确、结构完整、格式规范,条理清晰,并鼓励学生创新。

3.课程设计图纸、说明书(学年论文)由开课学院负责保存,一般保存三年,对于有示范意义的优秀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学年论文)保存期限可适当延长。

4.课程设计说明书(学年论文)的结构应包括封面、摘要、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各学院应制订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详细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格式。

5.课程设计说明书(学年论文)手写、打印均可,手写要用统一的用纸,用黑或蓝墨水工整书写。

  七、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考核

1.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应加强过程监控,可采取答辩、评阅、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考核。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成绩评定方式由各系(教研室)制定,在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开始前向学生公布。

2.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成绩要符合正态分布。对不及格的学生要进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重修,不得补考。

  八、附则

1.各学院按照本规程的要求,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学院的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实施细则。 

2.本规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过去下发的,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