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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22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为推动学院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1.党总支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党委及党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要求,以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为重点制定计划并组织学习。

2.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为联系系室或所在支部作1次辅导报告或党课,每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次,每年撰写调研报告或学习心得不少于1篇。

二、教师党支部理论学习

1. 党支部根据学校《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教师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学院党总支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制定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

2. 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继续推行双周四下午“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3.教师党员每年参加经组织认定的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32 学时。

4.党总支每年至少组织1次党支部委员集中学习培训。

三、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

1.党总支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要求,结合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和学院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以系室为单位组织学习。系室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党员教师要主动协助系室主任做好学习工作。

2.党总支每年组织4次全体教职工参加的集体学习,各系室一般每个月组织1次全体教师参加的集体学习。集中学习时间每学期一般不少于10学时,全年不少于20学时。

3. 各系室在组织学习时要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方式,做好政治理论学习记录,建立健全包括学习计划、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学习总结等内容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档案。

四、学习要求

1.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一般性讨论与重点引导、学习理论与研究问题、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业务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思路和行动,努力提高学习实效。

2. 要紧密结合学校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结合党员 “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外院先锋”等组织生活统筹开展学习活动,不断创新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可以采用精读文稿、专题研讨、观看视频、专家讲座、经验交流、现场教学等形式进行。要注重运用网络课堂、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方式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针对性。

3.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12月底向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党支部每学期以书面形式向党总支汇报1次“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党支部、系室每年1月份上交上一年度学习记录本和相关学习档案,由党总支负责检查督导并统一存档。

4.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将被学校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教师党员学习情况将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和党内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教职工学习情况将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聘任考核、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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