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七五”普法计划,提高居民法律意识,8月8日晚,我院“学习进行时,强国践证行”社会实践团通过抖音直播平台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实践团成员刘屹就民法典中“高空抛物”法条进行讲解,淄博市周村区和平花园居民积极参加。
活动伊始,刘屹向居民介绍高空抛物的现状并对造成该现象的可能原因进行分析。她表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高空设施不断增多,一方面,旧有道德规范难以对现今社会问题产生约束力;另一方面,相关制度仍存在漏洞。同时,她通过结合真实事例和图片讲述高空抛物的危害性。高空抛物会造成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威胁生命安全。
随后,刘屹详细解读新法典“高空抛物”法条。她提到,第一,民法典明确“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第二,高空抛物中各主体责任更为清晰,民法典中新增追偿原则,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应给予补偿,且对行为人享有追偿权;第三,物业等建筑物管理人需承担安全责任,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
最后,刘屹对此次宣讲活动进行总结,呼吁居民为他人安全着想,禁止高空抛物,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对居民提出的问题进行逐一解答。
此次宣讲活动旨在引导居民理解新政策的内容与作用,做到遵守法律、使用法律、依靠法律,并调动实践团成员送法下乡的积极性,为健全法制社会做出贡献。(撰稿:张怡 刘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