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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班级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20

根据《外国语学院班级导师实施细则》,结合班级导师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按照《外国语学院班级导师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现就 2018-2019 学年班级导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一)自评与他评相结合

(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三)学生评议与学院考评相结合

(四)重点工作和整体工作相结合

二、考核标准

1、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和事业心,师德良好,做到了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2、定期组织班级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或参加2次主题班会,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3、引导学生确立正确专业思想,指导学生进行学业生涯规划和职业生涯规划,树立科学的成才目标和发展方向。

4、经常和学生谈心,每周1OFFICE HOUR,每学期至少对班级每个学生指导1次,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学生遇到的各类思想问题。

5、指导学生熟悉专业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指导学生选课、学习进程安排和专业方向选择等。

6、引导学生学会学习,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指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刻苦学习精神和严谨治学态度。

三、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于本学期第17-18周进行, 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学院评价、导师工作记录评价和工作绩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学院成立班级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班子成员和各系主任组成,负责班级导师的考核。

(一)个人自评:班级导师对本人一年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填写《外国语学院班级导师工作考核登记表》(附件1)。

(二)学生评价:考核小组从班级导师所负责班级的学生中随机抽取不少于50%的学生,对班级导师进行评议(被考核班级导师回避),填写《外国语学院班级导师工作考核学生评议表》(附件2),并由考核小组统计出每个导师的得分。此项考评占70%

(三)学院评价:由导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依据考核内容和考核原则,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对班级导师进行评议,填写《外国语学院班级导师工作考核学院评议表》(附件3)。此项考评占30%

(四)考核小组依据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学院评价,最终计算被考评班级导师的考核成绩。

四、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90分及以上为优秀(优秀率≤30%),90分以下、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成绩优秀的作为学院“优秀班级导师”,根据学校人数要求从中推荐校级“优秀班级导师”人选。

(四)班级导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1、违法、违规、违纪受到处理的;

2、个人行为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本次考核由外国语学院班级导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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