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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学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19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学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相关附件:评选相关通知和附件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现开展2016-2017学年学生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

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7131号)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以各学院参评总人数和参评班级总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学院班级人数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比例确定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名额(名额详见附件1)。

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奖励评选。

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一)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二)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取得突出成绩;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四)综合考评成绩列班级前20%。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二)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能独立完成所担负的工作,成绩显著;

(三)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办事公道,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综合考评成绩列班级前30%。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一)全班学生都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班级组织机构健全,班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三)全班学生积极上进,认真参加各种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每次出勤率达到90%以上,学风良好;

(四)全班学生学习勤奋,学风严谨,课堂秩序良好,课堂出勤率达到90%以上,班风良好;

(五)同学之间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全班学生学习成绩不及格人数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5%;

(六)学年内无考试作弊等严重违纪现象;

(七)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八)经常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与比赛。

 

二、评选结果的上报和审批

1各班按照附件8的要求填报各类登记表和汇总表,书面材料于925日送到学院124融融小站。同时,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电子版于925日前发送至办公室公邮wyxybgs2017@163.com

2、本次评优无需通过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报备。网上报备事宜待新旧系统整合优化完毕后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各班具体名额分配,相应辅导员会通知)

1、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推荐名单须经过学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校学生会评优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

2、各班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不必汇总学生会优秀干部。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单独名额,不占用已分配到班级的名额。

3、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增加1个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学院总数相应增加。

4、关于第二学期转专业的同学,建议以其在新班级中第二学期的综合考评排名、学生成绩排名为评奖评优依据。

5、各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推荐名单客观公正。

6、各班务必认真核实学生姓名、学号,确保上报材料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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