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全校特困家庭毕业生情况,进一步做好特困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报送2017届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7届高校特困家庭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条件
特困家庭毕业生是指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等特殊情况,就业有困难需要帮助的山东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从山东参加高考的)。
学院结合校园绿卡的持有情况及日常所了解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确定特困家庭毕业生候选人。
二、比例要求
特困家庭毕业生比例要求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其中包括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师范类毕业生,各类比例都不能超5%,不能互相占用。具体详见附件1名额分配表 。
三、申请与审核
符合条件的特困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各学院在上报特困家庭毕业生名单后,学校将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报送方式
材料分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不同时间节点分别按时报送。有意向申请的同学,按照以下要求交表:
1、师范类:以班级为单位将确定的师范类特困家庭毕业生名单填入附件2,并于10月22日下午5点前按附件2(电子版),同时将《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8号楼119房间 曲老师 处
2、非师范类:以班级为单位将确定的非师范类特困家庭毕业生名单填入附件4,并于10月26日下午下班前按附件4(电子版),同时将《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交至8号楼119房间 曲老师 处。
附件:相关附件
1、2017届特困家庭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2017届特困家庭师范类毕业生名单
3、《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师范类和非师范类通用)
4、2017届特困家庭非师范类毕业生名单
5、山东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6、2017届毕业生网上学号查询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