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源于平凡,榜样凝聚力量”,为响应山东理工大学第三届“感动校园”学生人物寻访活动,为挖掘和宣传我院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敢于承担责任、勇于面对困难的感人事迹,激励广大同学发现身边可信、可学、可比的青春典型,充分体现我院青年学生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榜样模范作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学校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外国语学院第二届“闪亮外语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榜样凝聚力量 争做“闪亮外语人”
二、活动时间
10月17日—26日
三、评选对象
1.外国语学院全体本、专科学生;
2.团体或个人皆可。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个人或团体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崇尚科学,遵纪守法。
2.个人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列班级前50%,近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
3.在自强励志、学习竞赛、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诚实守信、回报感恩、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大影响。
(二)单项条件
1.公益之星:尽己所能奉献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多次参加志愿服务、无偿献血、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等公益性质的活动,并且在活动中表现出色。
2.励志之星:参加勤工助学、企业实习、自主创业等具有自立自强等励志性质的活动,并且表现优异。
3.学习之星:年度学习成绩位列本专业前10%,且在省级及以上各种学习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为学院学风建设做出贡献的学生(特殊优秀者可放宽条件)。无年度学习成绩不及格同学,且在校级及以上各种团体学习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团体。
4.创业就业之星: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等精神,已启动创业、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或在就业方面经历丰富,事迹突出。
5.学生骨干之星:作为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深受老师、同学好评。
6.文体之星:具有文学、音乐、美术、体育等方面的特长,在校级以上相关活动中获奖且为学院文体工作做出贡献的学生或团体。
7.社会实践之星: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得到广泛认可,实践成果突出,实践总结报告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实际意义的个人或团队。
五、具体实施
1.宣传发动。通过海报、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2.报名推荐。采用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班级)、团支部推荐、学生组织推荐、联名推荐(推荐人在5人以上)等方式进行。填写外国语学院“闪亮外语人”学生人物推荐表,撰写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团体撰写团体事迹材料。于10月21日16:00-18:00将相关材料纸质交至融融小站(外国语学院124室)、电子版发送至wyxybgs2016@163.com。材料包括:《外国语学院“闪亮外语人”学生人物推荐表》(可到外国语学院官方网站学工动态专栏自行下载),6寸个人(团队)高清彩色生活照(电子版),以及被推荐者的有关宣传报道材料(没有可不上交)。
3.评选典型。在外国语学院官方微信平台组织线上投票,比重占20%;再交由学院对推荐的个人或团体进行最终确定。
4.表彰宣传。学院对各班推荐的先进典型进行筛选确定后,对其优秀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学院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对优秀事迹进行专题宣传报道。组织成立“闪亮外语人”宣讲团,经过培训、试讲等,在全院进行宣讲。并择优推荐部分同学参加山东理工大学第三届“感动校园”学生人物寻访活动。
六、有关要求
1.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确保推荐对象及其事迹的真实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做到优中选优。
2.各班要通过讨论、座谈、班会、新媒体等途径,在全院掀起寻“闪亮外语人”、学“闪亮外语人”、做“闪亮外语人”的热潮。
七、其他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闪亮外语人”学生人物评选活动负责人。
联系人:李童舒
联系电话:17864387856
外国语学院团总支
学生会 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外国语学院第二届“闪亮外语人”学生人物推荐表(个人或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