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海舰
作为老师,定期不定期地会收到学生们的礼物。所谓定期,比如教师节,比如圣诞节;所谓不定期,比如期末,比如结婚。师生在俗世,沐俗风,理俗务,做俗思,为俗人,自然不能免俗。俗则俗矣,我却一直不能俗得心安理得。从初登讲台至今,弹指十三年。年年向学生明心志,结果还是免不了年年反思自省。
要说学生们送的礼物,倒也没什么横空出世惊天动地的,无非是一张全班签名的卡片,一个平安果。有的学生哥姐结婚,请假回来时带包喜糖的也有;学生们毕业了,全班送盆花的也有两次。有一次我收到一盆富贵竹,筷子粗的竹子捆成一扎,有胳膊粗,一拳高。富贵竹好歹有个富贵名,我从教书至今,既不富也不贵,还不如一棵竹子。学生们用心良苦其诚可嘉,可是他们并不明晰老师的心思。我推崇备至奉为圭臬的乃是“子罕不受玉。”虽然混得不如一棵竹子,但是我有热爱的工作,安宁的心境,晚食当肉,安贫乐道,所以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如意。“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我坚持认为师者不宜拿学生一针一线。问题是学生们一腔热情而来,严词拒绝却之不恭,违心收下受之有愧。面子与里子不可兼得,于是纠结复纠结;俗务终究不可免,于是我便不能百分之百的快乐。
老师不宜接受学生的馈赠,除了师德使然,还因为实实在在的利益交换的可能。中国人历来讲究尊师重教。所谓“尊重,”谁个是真心,谁个是假意,有时候不太好确定。俗语有云:“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或者有心或者无意,学生们总免不了犯个错,总要有考试及格入党上进的要求,总有吵架拌嘴舍友不和的时候。有麻烦,找老师。老师如果收了学生的好处,如何能拉下一张包公脸秉公决断?春秋时期鲁国有个宰相叫公仪休,特别喜欢吃鱼,“一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休从来不接受。他的弟子问他原因,公仪休说:“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自贡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学生们不是白内障,老师如何做,他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所以,学生犯错错一个,老师犯错,受影响的却是一群人,一群未来中国的中流砥柱。国家兴亡,师者有责。其成败利钝,不可不察!
我相信绝大多数老师都是明理有度的。俗务既然不可免,在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法之前,我只能按照礼尚往来的传统向学生们表达谢意。你送我一包糖,我赠你一本书。但这种做法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怎样解决问题,我一直不得其解。不知道我的困惑是不是有代表性。美国总统出访别国所受的馈赠要上缴国家,馆藏陈列。也许我们可以仿效其做法。学生们送了礼物而无心自存的老师,可以将其交给学院保管,一来成全师之高洁,二来见证师生情深。这,也许不失为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