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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预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20


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预征入伍工作,从源头上提高兵员质量,现就2016年度应征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征对象范围

2016届本、专科毕业生为主,女兵报名工作6月份启动。

二、预征年龄

男兵征集年龄要求为:20161231日前年满18周岁,在校生放宽到22周岁,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女兵征集年龄要求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三、预征条件

预征对象的政治条件、体检条件,按照全国征兵网( http://www.gfbzb.gov.cn/)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预征方法程序

1、从即日起学生本人先在“学信网”注册,登陆全国征兵网按程序报名,填写并个人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

2、各辅导员核对学生表格内的年龄、学费、贷款等有关信息,如有错误信息要及时反馈学生本人修改。《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一栏由辅导员负责填写鉴定意见,签名并填写联系电话(其中文化程度鉴定毕业生统一填写为“已完成大学本(专)科学习”),不用加盖公章,由武装部收齐后到学校统一加盖学校公章。

3、预征初检工作初步计划6月上旬进行。

4、5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统一交到校大学生事务中心大厅张生元老师处。

5、张店区武装部和校武装部组织审核,公布预征对象名单,由校武装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后,在6月下旬前将《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发还给学生本人,作为预征报名的手续凭证。

五、相关要求

1、征集高校大学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青年学生成才、就业的有效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入伍预征工作。各学院入伍预征工作负责人名单请于517日前跟帖回复。

2、各学院要通过展板、学院网站、QQ群等媒介组织入伍预征政策宣讲活动,重点在毕业班级召开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主题班会,给每位毕业生发一条入伍预征信息,进一步激发和坚定毕业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和信念。

3、预征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预征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突出出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好预征工作任务。



附:附件1:学生预征报名简要流程

附件2:有关信息填写说明

附件3:预征宣传标语



武装部

2016年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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