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4-2015学年学生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
在学生综合考评基础上,各班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5〕66号)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申报、推荐和公示工作。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学校给定名额,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已分配确定(名额详见附件1)。
受纪律处分的学生,本学年内不得参与以上奖励的评选。
二、评选结果的上报和审批
1、9月25日之前,请各班完成综合测评、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名单的提交工作。
2、9月25日之前,各班要按照附件8的要求填报各类登记表和汇总表,书面材料送到学生科(8#119室)。
三、注意事项
关于第二学期转专业的同学,建议以其在新班级中第二学期的综合考评排名、学生成绩排名为评奖评优依据。
四、附件
1、2014-2015学年学生评优名额分配表
2、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
3、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汇总表
4、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5、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6、山东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7、山东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8、评优项目汇总表及要求
9、《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
外国语学院学生科
2015年9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