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外国语学院讲座的整体质量,协调讲座的日程安排,规范学院讲座管理,使学院讲座在提升学生素质教育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学院讲座主要分二类:一类由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包括学术研讨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社会英才的系列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一类为学生组织的讲座(包括考研辅导、社会实践和就业指导的讲座式报告)。学院副教授以上人员每学年安排讲座不少于—次,鼓励其他教师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学院讲座的管理由院分管科研副院长负责;学生组织的讲座由党总支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负责。负责人对学院讲座进行统一协调,并进行质量控制,有权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预拟讲座进行否决。具体为:
一、计划:各组织方应在联系讲座前两周向学院讲座负责人提交计划。学院教师讲座应在学期初提出计划。计划提请者获得讲座批准书(见附件)后,方可进行与主讲人具体联系接洽工作。负责人在接到计划书后最迟一周内,做出反馈,发出批准书。若讲座未被批准,负责人应及时与组织方就未批准的原因进行沟通。 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讲座的主题、意义 、主要内容、主讲人的背景介绍、 讲座对象、规模、 讲座负责人,联系方法
如果需要学院领导出面接待讲座主讲人,应在计划中明确,由院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二、组织:讲座组织方应有专人负责讲座活动,具体落实讲座事宜。具体组织活动要求如下:
时间:一般讲座长度在一至两个小时之内
地点:根据所需场地,专业讲座提前一周与学院教管科联系,学生管理讲座与学生科联系,由相关科室落实。
2. 讲座酬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05年9月
注:讲座开设流程图及申报书文件请下载附件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