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外国语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创新创业与公选课课程已修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要求,针对2019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变化,现组织学生开展核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性质说明
(一)创新创业
培养方案中“创新创业”模块,包括创新创业课程,如《大学生创业基础》《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等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两部分,课程性质为创新创业,该模块应修4学分。
创新创业模块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 0.5 | |
大学生就业指导* | 0.5 | |
大学生创业基础* | 1.0 | |
知识服务创业(英语、英教)/ 跨境电子商务(商英、日语、朝语) | 1.0 | |
学生大赛、论文、发明等认证学分 | 1.0 |
(二)公选课
培养方案中的“通识教育选修课”模块,如《中国传统文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及学生自选的公选课,课程性质为公选课,该模块应修8学分。
通识教育选修模块 | 课程名称 | 学分 |
中国传统文化* | 2.0 |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1.0 | |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 5.0 |
二、毕业资格审核
毕业资格审核标准中根据课程性质分为创新创业、公选课和其他应修学分(包含必修、选修及实践等课程性质)。
创新创业、公选课和其他应修学分均须达到毕业要求,多修读的创新创业课程学分可顶替公选课学分,毕业资格审核时合并计算,不需要进行课程性质修改。创新创业与公选课均不计入学生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注:毕业资格审核需满足已修双创学分≥4,且已修双创和公选≥12。
三、相关工作
学生查询个人成绩,根据学院下发的应修学分核查是否达到毕业要求。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根据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相关通知选课修读。请重点核对是否存在同一门课修读两次的情况,同一门课保留最大成绩,学分只统计一次。
如有问题,可到教学科办公室(8教319)咨询。
外国语学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