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资格预审的通知

时间:2017-06-12浏览:55

关于2017届毕业生资格预审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17届毕业生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会同各学院教学科,根据2017届毕业生审核标准,对学生的毕业资格、学位资格进行了预审,本次预审的成绩截止到第15周周四( 68日)下午14:00前老师登录的成绩,包括:本学期的公选课和重修课程成绩以及专科、中外合作办学本科的补考成绩。成绩都已经更新到当时学期相关课程的成绩记录里,学生可通过教务处网站—成绩查询系统查询(网址为http://210.44.176.116/cjcx/)。相关问题说明如下:

1、预审的根据是,除去本学期开设的课程和毕业设计(论文)以外的所有应修课程及学分。本科是应修课程及学分、公选课应获学分;专科的学生是应修课程及门数。

2、本科学生毕业资格预审通过的条件是: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课程,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取得规定的总学分及公选课学分。专科学生毕业资格通过的条件是:修完培养计划所规定课程,所修课程全部及格。本科学位资格预审通过的条件是:毕业资格审核合格,平均学分绩点达到70,在校期间无记过及以上处分。

3、预审结果签名表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学业学籍”下载打印,组织学生签字后于16周周三(614日)上午11:00交到教务处学籍科。上交的预审表需要分管教学的院长在首页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第二专业资格预审核由第二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审核。第二专业是否合格,最终结果要结合第一专业情况。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第一专业还是第二专业,只要有一个专业不合格,则毕业证(打印两个专业名称)、第一专业学位、第二专业学位都不合格。因考试作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两个学位都不通过。

56814:00以后登录的成绩在正式资格审核时再更新。

6、第17周至20周跟班重修考试的学生,学校将进行第二次资格审核。

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准时进行核对,以免影响下一步工作。

                            教务处

                                        201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