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重学安排及选课的通知

时间:2012-03-06浏览:73

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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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函【2012】24号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
重学安排及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2007-2011级本科学生本学期重学课程的组织及选课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学选课时间
本学期重学选课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非毕业生重学选课:3月7日 8:00至3月13日18:00
2、毕业生重学选课:3月14日 8:00至3月25日18:00
非毕业生不得选择单开班重修。
二、课程替代及跟班重学
1、在本专业培养计划内且本学期开设的课程,需要重学的学生可以在网上选课后跟班重学。
2、由于课程编码的改变导致不能选课的课程,由学院教学科进行课程替代,经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审核后,学生在网上选课。
3、由于机械类和经济类实验班课程特殊,该类课程不允许替代或被替代。
三、单开班重学
1、对不及格人数较多的部分公共必修课程单独开课。
2、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其中之一者,学院可开设单独重学班。
1)2012届毕业生第七学期开设的课程。
2)确曾参加过该课程重学,并且未通过该课程考核的2012届毕业生申请开设的课程。
四、补考
由于课程体系的变化,学校不再开设的课程,可面向毕业生,在毕业前组织补考。
五、大学英语重学
根据课程授课情况,音体美的学生不允许选择其它专业的大学英语进行重学;其它专业的学生也不允许选择音体美的大学英语进行重学,否则选课结果无效。请学生选课时予以注意。
六、实践性环节课程重学
由于课程容量限制,重学实践性环节课程的学生可到学院教学科,由各学院教学科在教务系统内报名。
七、重学选课方法
1、学生进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选择“网上选课”→“重修或补修选课”;选择所要重学的课程后,点击“跟班重修选课”或“单开班重修选课”按钮;选择上课教师后,点击“提交”按钮。选课时间段内,学生也可随时退选。
2、学院教学科在教务系统中帮助学生选课时,必须复选“重修”复选框,否则会导致重学学分统计错误。
八、重学门次限制
为保证教学质量,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生每学期最多可选择6门课程进行重学。根据毕生生的特殊情况,2012届毕业生最多选择10门课程进行重学。超出规定门次者系统会随机删除多选的课程。
九、重学选课轮次
本次重学选课仅安排一轮,选课容量为教室容量,第一轮结束后的结果即为最终结果,与重学相关的所有事项,包括课堂考勤、考试安排、成绩登录、重学收费等,均以此作为依据。选课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重学选课。请学生根据自己的课程表谨慎选课,认真学习。
十、重学名单
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3月26日8:00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新的学生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