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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工作评估实施方案

作者:jiaoxueke 发布时间:2015-04-01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师生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浓厚的校园科技创新氛围,鼓励学生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构建适合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开展的激励机制,经研究决定制订大学生科技创新评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激发大学生创新兴趣,培养大学生创新思维,引导大学生自主实践为宗旨,通过兴趣引导、项目驱动、过程监控、目标管理,全面提升大学生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目标性原则:关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取得的成果及学生参入面,注重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过程中的作用与效果。

  多样性原则:注重学院科技创新活动的多样化,尊重学院依据专业特点自主选择创新项目。

  激励性原则:关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注重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长效机制的建立。

  三、评估内容

  审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学院的在学科竞赛、技能竞赛与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创新成果取得情况及活动开展进步幅度等。重点是学院科技竞赛活动获奖层次、成果级别、获奖数量和创新活动学生参入的比例及进步幅度。

  四、评估程序

  (一)填报数据。各学院按要求填报本学院科技创新基本状态数据。

  (二)学院自评。学院依据本年度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对照近几年来开展情况,撰写科技创新活动质量分析报告,质量分析报告要包括学院自身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措施。质量分析报告将作为专家组对学院进行审核评估的依据。

  (三)专家考核。专家组依据各学院科技创新基本状态数据和学院质量分析报告,通过审核、计算和查阅资料,在全面掌握学院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进步的幅度,形成本年度评估结果,提出改进的建议,评选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组织奖。

  五、组织与管理

  (一)教务处统筹审核评估工作,制定审核评估方案和评估计划,组织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成立审核评估专家组,专家组依据各学院科技创新活动开展情况为学院提供建议、咨询、指导与仲裁等,并提交评估结果。

  (三)大学生科技创新审核评估每年进行一次,审核评估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经费下拨的依据。

  (四)对于评估结果较上一年度有较大进步,获得重要奖励或取得标志性成果,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学生人数大幅度增加的学院,将适度增加该学院下一年度的经费;反之,获得的奖励或标志性成果减少,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学生人数大幅度减少,将适度减少该学院下一年度的经费。

六、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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