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与原则
(一)学院教学工作评估以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逐步建立健全具有我校特色的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
(二)坚持评估与常规教学管理相结合。将对教学过程的监督和检查贯穿教学的全过程,促进各学院和全体教师加大对教学的投入,逐步建立保证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三)坚持评估与对关键教学环节的过程监控相结合。对教育教学的评估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教学工作各个方面,在对常规教学过程进行监控的同时对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教学环节进行重点评估。
二、评估组织与实施
(一)学院教学工作评估每两年进行一次。
(二)学院教学工作评估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三)评估结果在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
三、评估内容与方式
学院教学工作评估总分100分,采用关键教学环节评估、日常教学管理评估、学院教学特色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项评估均以定量考核为主。
(一)关键教学环节评估(80分)
关键教学环节评估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实践与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四项,分别在评估期间各学期进行。
1.课堂教学(30分)。主要通过专家听课、日常教学检查和学生评价等方式,考察学院教学计划安排落实、教师课堂教学纪律、课堂教学质量、学生上课状态等方面的情况。
2.实践与创新(25分)。主要通过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包括实验教学、实习(实训)、大学生创新等方面。实验教学主要对实验教学计划安排与落实、实验教学过程、实验报告、实验室管理、实验项目及内容创新等方面进行评估。实习(实训)主要从实习基地建设与利用情况、实习教学开展情况及实习与大学生创新教育的结合情况进行评估。
3.毕业设计(论文)(15分)。主要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过程管理及设计(论文)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
4.教学研究与改革(10分)。主要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规划、措施及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二)日常教学管理评估(10分)
教务处在学院教学运行、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设若干观测点,采集学院日常教学管理状态数据,详见《山东理工大学学院教学状态数据表》(见附件)。教务处每学期公布各学院教学管理状态数据,最后汇总每学期的数据打分。
(三)学院教学特色评估(10分)
对学院教学特色的评估通过学院教学工作经验交流会的方式进行,学院主要从办学理念、学院特色等方面进行总结交流,由专家打分。
四、表彰奖励
(一)学院教学工作评估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授予“教学工作先进学院”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和奖励,奖金分别为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4万元、三等奖3万元。
(二)关键教学环节评估设单项奖,奖励在课堂教学、实践与创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研究与改革评估中获前5名的学院,奖金为1万元。
(三)单项评估奖金与综合评估奖金不重复奖励,按最高奖金额颁发。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