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语言实验室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语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根据“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责任意识,作如下规定:
一、 凡使用语言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安全工作。
二、 学生第一次上课前,任课教师必须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和语言实验室安全制度,进行安全教育,以达到安全正确操作的目的。
三、 设备使用完毕后任课教师应填写好使用记录,按照操作规程关闭投影机、微机、中控等设备,离开语言实验室要确保门窗、电灯,电源关好。
四、 任何人不准随便配置语言实验室的钥匙,如因工作需要,要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五、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被盗、人身损伤、设备损坏等事故,语言实验室人员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学院、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事故责任人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六、 语言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整改。
七、 对违犯以上语言实验室安全制度的责任人员一经发现,学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山东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4年4月22日